成都公租房申请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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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3 16: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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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一)公租房申请基本条件
没有达到就没有必要往下看了公租房,外地户口,本地户口都可以,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单身也可以申请,本地户口单身需35岁以上,年收入10万以内。
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二)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一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办理对象: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本市户籍;
(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申请点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给出初审意见。合格的交房管局复审,不合格书面告知原因。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4、公示:复审合格的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进入轮候库。轮候期间,如果收入、住房等有变化的,应及时申报,重新审核资格。
6、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7、摇号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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