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介公司的协议中一般都有免责条款,可否向中介追讨损失要看当初丙方和中介公司签订的中介服务协议有没有相应的条款。
如果没有甲方委托或同意乙方出租的相关文件,那么乙方和丙方的合同针对出租物业来说是无效合同。
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不让丙方继续经营。如果甲方不与丙方签订租赁合同,那么丙方就十分被动了,就算丙方向甲方支付了相应的租金,也是不受保护的,丙方可以根据租金的收据想甲方要求赔偿租金,但是却无法要求甲方允许丙方继续经营。
甲方可以像乙方追讨损失,但是乙方已经逃匿,那么只能想有关部门报案寻求协助。
总结:
1:甲方只和乙方有租赁关系,就算都知情,但是没有相应的书面文件,丙方对于租赁物业是没有使用权的。因为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具有出租权。
2:丙方被动的原因就是因为租房时不谨慎,而且再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又继续想甲方交纳租金,更是错上加错。丙方目前能做的仅仅只有想乙方追讨损失而已。但难度也是相当的大。
你好;
1;首先你觉得欠租人,他的KTV设备,是否大概等同欠你的房租。如果你觉得差不多,就接受。前提是;让欠租人给你出证据,签字画押。来证明他的设备抵资给你顶替了房租。这是最好的简单办法,你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出兑给他人,你依然做你的房东。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2;你觉得以这些设备抵资房租不妥,法院将会冻结欠租人所有资产拍卖。你已经说了,欠租人已经没有名下财产。这一点,对你很不利。假设法院把他的KTV设备冻结,拍卖的价格,还真不如欠租方直接给你会增值(你可以出兑第三方)。
3;如果你觉得欠租人给你设备抵资划算,你和欠租方达成共识,你可以去法院申请撤诉。
4;一旦KTV设备被法院冻结,你无权经营。你想经营,需要去法院申请撤诉。
希望帮到你,祝你愉快!